返回

承欢膝下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一章 唯有承欢,但且膝下(1)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第一章 唯有承欢,但且膝下(1)

第(3/3)页

女人。

“如果你觉得你自己的价值可以和钱成对比,我把整个皮夹都给你。”男人将皮夹向着承欢递了过去。

承欢顺势接过皮夹,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打火机,还好刚刚她陪酒的那个客人把打火机放到了她的口袋里,还借机摸了她的脸颊。承欢似乎又想到了那些丑陋的画面,摇了摇头,扬着唇角看着面前的男人,她打开打火机,把皮夹的一角放在那簇火苗上。

“你…!你要干什么?”隋裳没有想到承欢会来这一手。

“我要干什么?你不是说这个皮夹给我了吗?我就是听说,有钱人用的都是真皮的,我很想看看,这真皮是不是真的不怕火烧,是不是真的烧不坏。”承欢笑得很大声,在寂寥的夜晚显得很空旷。

“如果你真有那个能耐,我身后这辆车,也一起送给你,我挺想看看你是怎么烧的。”隋裳很快镇定了下来,嘴角露出饶有兴趣的笑容。

承欢一甩手,把皮夹扔到隋裳的身上,摇摇晃晃的看着他。

“看你也不像是来这里找什么乱七八糟的女人的,你来这里干什么?你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?”承欢踏着高跟鞋,裹紧了单薄的风衣,走到隋裳的面前,伸出染得猩红的指甲,轻轻刮蹭着面前这个男人的嘴角。

“就是知道才来的,我就是来找女人的。”隋裳伸手抓住她的手腕,动作很轻。“你叫什么?”

“我叫承欢,承欢膝下的承欢,我刚刚不是说过吗?”她低声细语附在男人耳边说道,她的手在男人的锁骨上轻轻画圈,这是很明显的勾引方法。

“你不问问,我叫什么吗?”隋裳轻笑,笑容中包含了不少的嘲讽。

“欸?”承欢有几分疑惑,侧着脸看着男人的眉宇。

“是不是觉得还要忘掉,所以很麻烦?”男人的五官很好看,微微蹙起的眉毛隐藏了多少的风华。

“记住一个人本来就很难了,为什么记住还要忘掉,我哪有那么多时间去浪费啊?”承欢轻笑,艳红的口红在路灯下显得是那么的狰狞。“所以,还不如最开始,不要去记住,你说是不是?”

“我叫隋裳。”隋裳觉得好笑,又扬起了嘴角。“那我们就算认识了。”

“隋裳?隋裳,呵呵,好名字。隋裳,你知道吗?这世上有很多种相遇,但有一种相遇叫不如不遇。”承欢推开男人的手,晃晃悠悠的挑眉看他。

“不如不遇?”隋裳眯着眼睛,露出危险的神情。

“你说我不值得你认识吗?”
记住手机版网址:m.blquya.cc
《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》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