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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芥称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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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0章 陇上明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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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0章 陇上明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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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0章  陇上明光

    杨灿与破多罗嘟嘟并辔疾驰,身后两名嘟嘟的侍卫紧随其后。

    四匹马首尾相衔,蹄声如鼓,整齐地划破长街的静谧,径直朝著城主府的方向奔去。

    破多罗那两名侍卫的马背上,各搭著一个硕大的皮质马包。

    那马包鼓鼓囊囊地坠在马股两侧,皮质边角磨得发亮,显然是常年随行、频繁使用的旧物。

    杨灿眼角余光扫过两回,便没再多放在心上,料想不过是赶路途中必备的睡袋、干粮之类的物件,不值当深究。

    不料破多罗却在马背上微微侧身,指了指侍卫马背上的马包,对杨灿道:「王兄弟,你刚投军,想来武器甲胄都不齐全,那两个马包里,装的是我的两套铠甲。」

    谈及铠甲,破多罗语气里难掩自得之色。

    便是草原各部的将领,也未必人人都能拥有一套纯粹由精铁打造的真正铠甲,而他,足足有两套。

    「其中一套,是我家祖上传下来的旧物,另一套,则是公主亲自赐予我的铁猛兽铠」。

    此去前路难料,但若遇战事,咱们兄弟俩一人一套,披挂上阵,也好有个照应。」

    「铁猛兽铠」是当地牧族战士对它的尊称,实则这套铠甲融合了明光铠的亮甲防护与两裆铠的轻便灵活,又结合草原厮杀的特点加以改良,更适合骑兵奔袭、近身肉搏。

    从前曾有一员牧族大将,披挂此铠征战沙场,竟所向披靡,凭著一身硬甲横冲直撞,那些未曾著重铠的敌军,根本不敢与他近身交锋。

    毕竟,对手八成的攻击,他都无需刻意闪避,只管挥刀向前,这般悍勇,寻常人如何能挡?

    经此一战,这种精铁甲胄便被牧族战士尊为「铁猛兽铠」,成了勇力与防护的象征。

    杨灿闻言,心头颇感意外。

    他化名王灿投效,本是借著王南阳曾救过破多罗的情分,暗自利用这份信任罢了。

    他却未曾想到,破多罗竟会对他这般真心相待、倾囊相赠。

    一丝暖意悄然漫上心头,他忙推辞道:「嘟嘟大哥的心意,小弟心领了。

    只是这两套铠甲,一套是您的家传之物,意义非凡;一套是公主的赏赐,何等贵重,我怎敢贸然穿戴?」

    破多罗哈哈大笑:「兄弟说的哪里话!我听公主提起,你神力无穷,身手更是了得。

    但再高明的身手,终究是血肉之躯,如何抵得住千刀万箭的劈刺?

    你若披了这铠甲在身,便是千军万马之中,也能来去自如,只要气力不竭,便没人能伤你性命。」

    他大咧咧地挥了挥手:「铠甲本就是用来护体保命的,若只是藏在库房里,日日费心保养,该用的时候却束之高阁,那还有什么用处?

    你如今身无片甲,便暂用几日,我又不是白白送你。

    等日后你为公主立下大功,公主定然会赐你一套上好的铠甲,未必就比不上我这两套」」

    。

    二人说话间,马匹已疾驰至城主府前。

    破多罗先前挑选出的一百五十名战士,早已自备兵器、战马与干粮,从城外赶来,整齐地汇集在城主府前的空地上。

    一百五十名战士身姿挺拔,一百五十匹战马昂首嘶鸣,将那片宽大的空地挤得满满当当,气势颇为壮盛。

    这些士兵衣著各异,有的身著粗布短打,肩头还沾著未拭去的尘土。

    有的马背上的包裹比旁人宽大一圈,显然也带了铠甲。

    只是无需细看也能猜到,他们的铠甲大抵是残破陈旧之物,顶多在心口、咽喉等要害处镶上几片薄铜碎铁,其余部位,不过是些厚实些的兽皮罢了。

    毕竟,若他们真有一套完好的铁铠甲传家,只要不是太过胆小体弱,早便凭著军功升迁,也不会至今仍是普通士兵。

    有破多罗在前引路,城主府门口的侍卫连拦阻盘问都不曾有,连忙躬身行礼,恭敬地让开了道路。

    二人并肩行至正厅门前,破多罗眼珠微微一转,忽然停下脚步,凑到杨灿身侧,压低声音叮嘱道。

    「你且在此稍候片刻,我先进去禀报公主,等她传见你时,你再进来见礼,切记莫要莽撞,失了分寸。」

    杨灿连忙点头应下,便在廊下驻足等候。

    破多罗独自走进大厅,吩咐厅中侍女速去禀报公主尉迟芳芳。

    此时的尉迟芳芳,刚刚更衣完毕。

    她的一头乌黑的长发挽成一个利落的发髻,发髻上插著一枚银质狼头发簪,狼口衔珠,熠熠生辉。

    在她额间系著一条缀著细小绿松石的额饰,一身深青色的牧族长袍,腰间系一条宽大厚实的兽皮腰带,腰侧悬挂著一口阔刃长刀,透著一股子威武雄壮。

    她龙行虎步地从后堂走进大厅,抬眼一扫,见厅中只有破多罗一人,眼底顿时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失望。

    「嘟嘟,那王灿————莫非不愿投效于我?」

    「公主!」

    破多罗连忙抱拳行礼:「属下昨日回去后,便设酒款待王灿兄弟,等他饮至七八分醉意,便再次替公主向他发出邀请。

    王兄弟一听,当即就应下了,他说自己本是一介商贾,寸功未立,公主却愿以突骑将相授,还赐给他封地与子民,这般厚待,他甘愿为公主效犬马之劳。」  

    「哦?此话当真?」尉迟芳芳闻言,脸上顿时露出喜色。

    只是目光扫过厅中,依旧不见王灿的身影,她又不免生出疑惑:「那他————此刻人在何处?」

    破多罗道:「只是王兄弟回去后,将此事告知家中长辈,长辈们颇为迟疑。

    他们不愿让王兄弟涉险从军。王兄弟是个大孝子,一时间左右为难,竟不知如何是好了。」

    尉迟芳芳听了,心中刚升起的喜悦顿时凉了。

    不料破多罗话锋一转,又笑著说道:「属下见此情形,自然是费尽唇舌、百般劝说,既劝他的祖父母,也劝他的父母。

    属下对他们说,咱们公主求贤若渴、知人善任,王兄弟跟著公主,才能不辜负一身本领,将来必定能飞黄腾达,整个王氏家族,也能借著他的光崛起。」

    「属下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,嘴皮子都快磨破了,后来还把公主赐给属下的那套铁猛兽铠」送给了他,以示公主的诚意。

    王兄弟家中的长辈见公主这般看重他,终是松了口,答应了此事。如今,王兄弟就在厅外候见呢。」

    「好!好!好!」尉迟芳芳连说三个好字,喜形于色,抬手便重重拍在了破多罗的肩上。

    饶是破多罗生得身材精壮、孔武有力,也被这一巴掌拍得虎躯一震,才勉强扛住这份厚重的赞许。

    尉迟芳芳豪爽大气地道:「你那套铁猛兽铠」,本是我赐给你的。

    如今却要你拿去转赠他人,为我招揽大将,难道我尉迟芳芳不要面子的吗?

    再说了,你的铠甲不够高大,他穿起来怎能合身?

    本公主尚有一套好铠,是当初成亲时,慕容家送来的聘礼,名叫陇上明光」。来人!」

    一名侍卫立刻上前一步,躬身待命。

    尉迟芳芳吩咐道:「速去我的妆库,把那套「陇上明光」取来。」

    侍卫应声退下,尉迟芳芳转向破多罗,笑著说道:「我与那王灿身高相仿,他穿我这套铠甲,方才合身。」

    铠甲若不合身,便是累赘,不仅会严重影响攻守动作,关键时刻还可能反受甲胄拖累,丢了性命。

    只是,要让制甲的匠人像裁缝一般,登门量取身形尺寸,量身打造铠甲,却是极为少见的事。

    这般讲究的事,多是南朝的权贵将领才会做,他们会请顶尖的制甲匠师登门,细细量取身形,打造专属的铠甲。

    实则,铠甲合身与否,最关键的便是身高;至于肥瘦,是可以通过铠甲上的皮革连接处自行调整的。

    就像我们寻常人使用的腰带,会预留不同位置的扣眼,根据腰腹的粗细,扣上合适的扣眼,便能紧实贴身。

    铠甲亦是如此,尉迟芳芳与杨灿身高相仿,杨灿穿上这套「陇上明光」后,只需将肩头、腰间、腹部、披膊这四处关键部位的束带、扣带,多紧几个扣眼,便能贴合身形,活动自如,不影响厮杀作战。

    破多罗闻言,不禁翘起大拇指,满脸赞叹地道:「公主果然求贤若渴、一片赤诚!

    王兄弟若是知晓公主这般看重他、厚待他,必定会感恩戴德,从此对公主忠心不二、

    誓死效忠!」

    尉迟芳芳心情愉悦,笑著摆了摆手:「少在这里拍我马屁,快去请他进来。」

    破多罗连忙应了一声,快步走出大厅。

    到了廊下,他一把拉住杨灿的手臂,啧啧连声,满是羡慕地道:「王兄弟,你可真是好福气啊,这份殊荣,连大哥我都羡慕死了!」

    杨灿微微一怔,诧异地道:「嘟嘟大哥,你羡慕我什么?」

    破多罗道:「我为公主鞍前马后、征战多年,出生入死,才勉强蒙公主赐了一套铁猛兽铠」。

    可方才我向公主禀报,说你愿意投效公主,护卫她前往木兰川,公主大喜,说要赐你一套上好的铠甲!」

    他说著,又把杨灿往身边拉了拉,压低声音,神秘兮兮地说道:「兄弟呀,你有所不知,公主赐你的这套铠甲,名叫陇上明光」。

    此乃当年慕容氏聘请天下顶尖的制甲名匠,以明光铠为原本,结合咱们陇上骑兵突阵、近战的作战特点,特意改良而成的宝贝,比我的「铁猛兽铠」还要精良几分!」

    他又叮嘱道:「一会儿你见了公主,只管大大方方地表忠心,至于公主赐甲的事,你要装得一无所知。

    等公主拿出铠甲赐给你时,你再露出惊喜、意外、感动之色,上前诚心道谢,切记,莫要露了破绽。」

    杨灿愈发疑惑,皱眉奇道:「这是为何?」

    破多罗冲他挤了挤眼睛,压低声音,语气带著几分过来人般的狡黠:「女人嘛,都喜欢被人哄著、捧著。

    哄她又不费财,不过是费点唾沫星子,你就哄呗。

    你一哄,她得了开心,你得了实惠,岂不两全其美,懂?」

    「嗯!」杨灿重重一点头,心中暗自感慨,真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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